过期样品处理公告
根据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HJ/T 166-2004中9.4章节规定,2019年7月15日前采集的土壤样品除部分预留样品需留存外,其余样品已超过保存期,我公司拟在近期进行处理,有需要取回样品或延长保存期限的单位机构,请于十五日之内联系本公司。
公示时间:2020年01月14日-2020年01月28日
联系电话:0769-88339786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金牛新村五横路金牛工业园 B栋3楼
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2020年1月14日